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会员管理,规范会员关联关系,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拟对会员单位之间的关联关系进行摸底清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形
本次摸底清查的范围为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经纪类、服务类会员,涉及的关联关系情形包括:
(一)股权关联关系
1.两家及以上会员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
2.会员持有其他会员的股权;
3.两家及以上会员投资发起设立新公司;
4.会员或会员股东之间存在其他股权投资方面的合作。
(二)人员关联关系
会员的高管或工作人员在其他会员担任职务、参与其他会员的经营管理工作。
(三)其他关联关系
两家及以上会员之间存在借用资质、固定利益分成等经济往来、利益关系的。
二、会员关联关系管理规范
为规范会员代理行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有关联关系的会员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在同一产权交易项目中,具有关联关系的会员不得同时接受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委托为其提供代理服务;
2.在同一产权交易项目中,具有关联关系的会员不得分别接受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委托为其提供代理服务;
3.在同一产权交易项目中,具有关联关系的会员不得同时提供代理与招标、拍卖等竞价组织服务。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自查阶段(2020年5月21日-5月31日)。各会员对与其他会员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进行摸底自查。存在关联关系的会员,应当于5月31日前解除与其他会员的关联关系,或者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书面申请终止会员资格。
(二)清查阶段。自2020年6月1日起,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发展中心组织对会员关联关系进行清查,发现有关联关系的会员一律取消会员资格。新申请入会的会员,应当书面承诺与其他会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联系人:于迎秋
联系电话:0531-86196008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