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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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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WZC25127 |
东城服务协调中心所属报废办公设备 |
0.9445万元 |
0.9455万元 |
2025-09-02至2025-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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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东城服务协调中心所属报废办公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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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东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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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评估值(万元) |
挂牌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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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废办公设备 |
0.9455 |
0.9455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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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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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转让标的整体转让。 2、标的资产已履行完毕资产报废审批程序,属于报废资产。 3、标的资产详见明细表。明细表 4、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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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万相资产评估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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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5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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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文号 |
鲁万评报[2025]0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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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评估值(万元) |
0.9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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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0.9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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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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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标的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履约证金。标的资产清运完成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以转让方确认为准。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受让方应于交接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转让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完成标的存储、看管、安保、拆卸、装车及运输等工作,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工作秩序。相关费用、安全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转运造成转让方物品损失的,受让方须进行修复或赔偿,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如未按约定期限清运完成的,每超过一天,扣除对应标的保证金的1000元。逾期超过5天,未能清运完成,扣除全部保证金,未清运完成的资产视作受让方主动放弃,转让方有权对剩余资产自行处理。 7、受让方须承诺负责场地卫生清理,在清运过程中若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须赔偿,并服从出让方管理等要求。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转让方本次资产转让的全部交易费用(具体金额以结果通知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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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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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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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万元)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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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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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 |
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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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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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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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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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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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0.944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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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楼东创富中心 中心咨询电话: 0546-6322581 中心报名电话:0546-6092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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