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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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ZR17087 | 垦利化肥有限公司20% 国有股权 | 433.44万元 | 433.44万元 | 2017-09-11至2017-10-12 |
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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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垦利化肥有限公司20% 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山东颐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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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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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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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化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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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垦利县胜坨镇永莘路69号13幢 | ||||||||||||||||||
法定代表人 | 李建新 | ||||||||||||||||||
成立时间 | 2012年01月06日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 其他有限公责任司 | ||||||||||||||||||
所属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
经营范围 | 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天然气***批发、零售(禁止储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化肥销售;新能源科技研发;农业开发;林木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6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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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2017年0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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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山东大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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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东营乾泰资产评估事务所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东营市垦利区财政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7年08月29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17年06月30日 |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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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7182.97 | 7194.78 | |||||||||||||||||
负债总计 | 4996.83 | 5027.59 | |||||||||||||||||
净资产 | 2186.14 | 2167.1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33.44 | ||||||||||||||||||
律师事务所 | 山东领先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垦利化肥有限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拍卖规则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 2、重大事项详见(鲁明会专审字[2017]第65号)《垦利化肥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东乾评所资评报字[2017]第016号)《垦利化肥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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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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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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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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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垦利区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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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东营市垦利区胜兴路12号 | |
法定代表人 | 田兰生 | |
注册资本 | 11680万元 | |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0.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东营市垦利区财政局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东营市垦利区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东营市垦利区财政局 | |
批准内容 | 同意东营市垦利区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垦利化肥有限公司20%国有股权以不低于433.44万元的价格公开挂牌转让。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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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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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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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它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原股东按股权比例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项目转让方交易费用(该费用包括登记挂牌手续费及交易佣金),若产生竞价还须承担转让方竞价佣金。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项目审计费71000元、评估费66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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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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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前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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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自动撤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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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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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颐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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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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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0531-8619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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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 | 施先生/0546-6092707 | |||
传真 | 0546-6092706/0531-86196109 | |||
wangxj@sdcqjy.com | ||||
项目提示 |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实行会员代理制,如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会员机构; 联系方式参见会员名录(点击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