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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1.63%股权

发布时间: 2019-02-27 08:34 阅读量: 18574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ZBZR19009 东营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1.63%国有股权 642.33万元 1000万元 2019-02-27 至 2019-03-26
一、转让方承诺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东营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1.63%的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 山东鹿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东营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东王路以东
法定代表人 方存林
成立时间 2014年5月21日
注册资本
(万元)
8600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经营范围 药品、化妆品、食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0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浙江领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88.37%
2 东营农高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1.6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2018年7月31日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4.85 -493.45 -504.3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250.51 1369.25 4881.26
审计机构 东营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8年12月31日 91.52 -283.61 -279.9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533.75 1276.87 6256.89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东营德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8年12月20日
评估基准日 2018年7月31日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6250.51 5865.57
负债总计 1369.25 1369.25
净资产 4881.26 4496.3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42.33
律师事务所 山东东曦律师事务所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8600元,实收资本7600万元。其中,浙江领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7600万元,实缴6000万元;东营农高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实缴1000万元。
2、东营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网络竞价系统设置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东德信凭字【2018】第45号《资产评估报告》 和东德会专字【2018】第34号《专项审计报告》。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东营农高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中心街19号
法定代表人 巴建中
注册资本(万元) 1000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11.6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1.6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局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东营万象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局
批准内容 同意东营农高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东营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1.63%国有股权以不低于核准价格为底价挂牌转让。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竞价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万元
交纳时间 挂牌期满前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自动撤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宋女士
联系电话 0546-609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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