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拟增资额 | 拟增资比例 | 挂牌时间 |
---|---|---|---|---|
ZLCQ16027 | 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1000.00万元 | 9.09% | 2016-02-18至2016-03-16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名 称
|
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
住 址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14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家勇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能源装备、化工装备设计、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标的企业 产权构成情况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
淄博鑫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100万元 | 51.00% | |||||||||||
青岛海丝能源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4900万元 | 49.00% | |||||||||||
增资方案及批准情况 | 增资方案 基本内容 |
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增资扩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占增资后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000万元的9.09%,增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增资扩股完成后,青岛海丝能源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有44.55%的股权,淄博鑫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6.36%的股权,新引进的股东持有9.09%的股权。 |
|||||||||||
批准单位 | 淄博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批准文号 | 淄国资办函[2016]5号 | ||||||||||||
批复内容 | 同意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以增资额不低于公司评估后对应净资产的价格,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 | ||||||||||||
是否属于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 | 否 | ||||||||||||
标的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
|
||||||||||||
标的企业审计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启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
审计意见 | 无保留意见 | ||||||||||||
审计基准日 | 2015年08月31日 | ||||||||||||
财务报表 | 科 目 | 金额(万元) | |||||||||||
资产负债表 | 流动资产 | 7672.40 | |||||||||||
长期投资 | 0.00 | ||||||||||||
固定资产 | 6291.79 | ||||||||||||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 6244.27 | ||||||||||||
资产合计 | 20208.47 | ||||||||||||
流动负债 | 11661.74 | ||||||||||||
长期负债 | 0.00 | ||||||||||||
负债合计 | 11661.74 | ||||||||||||
所有者权益 | 8546.73 | ||||||||||||
利润表 | 业务收入 | 0.00 | |||||||||||
营业利润 | -871.68 | ||||||||||||
加:投资收益 | 0.00 |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490.97 | ||||||||||||
利润总额 | -380.70 | ||||||||||||
减:所得税 | 0.00 | ||||||||||||
净利润 | -380.70 | ||||||||||||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事项详见《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 产 评 估 报 告》(淄瑞评报字(2015)第056号)。 | ||||||||||||
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淄博瑞丰四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15年08月31日 | ||||||||||||
评估结果 | 总资产(万元) | 21453.44 | |||||||||||
负债(万元) | 11661.74 | ||||||||||||
净资产(万元) | 9791.70 | ||||||||||||
核准(备案)单位 | 淄博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核准(备案)文号 | 无 | ||||||||||||
投资者应满足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为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履行标的企业原已签订的所有合同;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日标的企业产生的损益,由原股东承担或享有;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后标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6.如产生两家以上意向投资方,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投资方; 7.本项目交易保证金300万元(意向投资方须在挂牌公告期满2个工作日内,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交纳项目交易保证金)。 |
||||||||||||
联系信息 | 受托会员 | 山东恒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中心联系人
|
王女士
|
||||||||||||
电话 | 0531-86196106 | ||||||||||||
传真 | 0531-86196109 | ||||||||||||
wangzl@sdcqjy.com | |||||||||||||
项目提示 |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实行会员代理制,如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会员机构; 联系方式参见会员名录(点击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