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东政字【2018】43号),明确了列入其中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除按规定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应当全部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落实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工作再上新台阶。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对权力最好的监督。自从省政府下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版)》之后,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简称山东产权)以此为依据,积极推进全省公共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处置工作。
作为山东产权的重要分中心,东营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将会积极对接各部门,将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知识产权、海洋资源与产权、集体产权、国有权属相关资源的转让、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诉讼(涉案)、罚没、抵债(税)资产等涉及国有的司法委托拍卖等产权的转让纳入整个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来,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促进公平竞争,同时也会加快完善和优化现有的制度规则、信息系统和运行机制,不断优化项目进场交易,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综合管理和行业监管部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持,把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打造成一项民心所向的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