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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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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ZC230927 |
东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转让 |
4.4088万元 |
4.4088万元 |
2023-10-25至2023-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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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东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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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东营市东营区南二路2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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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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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东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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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东营市东营区南二路2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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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权属证号 |
评估值(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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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别克牌鲁E96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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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8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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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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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隶属 |
□A.央属 □B.省属■ C.市属 □D.区属 □E.集体 □F.民营 □G.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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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性质 |
■ A.国资 □B.非国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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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车辆鲁E96069,注册日期为2011年8月10日,年检有限期至20224年8月。 2、标的车辆在车辆所在地交割,车辆情况及行驶里程以交割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创资评报字[2023]第D1004号《资产评估报告》。 4、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具体车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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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东营市财金粮食产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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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 |
第14次东营市财金粮食产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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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23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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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创德乾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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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东营市财金粮食产业有限公司 |
□A.核准 ☑B.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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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23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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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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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文号 |
鲁创资评报字[2023]第D10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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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评估值(万元) |
4.4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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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4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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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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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转让登记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依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拆卸、运输、修理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税、费等有关问题由受让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确认。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转让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过户程序、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等事宜,请买受方自行向落户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如标的权属登记以外部分存在纠纷或者需要恢复原状,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受让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车辆的违章处理手续,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须自行承担。自行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到车辆存放场地提取车辆,并自行负责转移、托运等一切费用,办理标的物交割和转运,转运涉及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自行负责。自标的物竞得之日起标的物发生的价值变动、灭失风险、损失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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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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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承租 |
□ A.是 ■ B.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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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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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车辆鲁E96069,注册日期为2011年8月10日,年检有限期至20224年8月。 2、标的车辆在车辆所在地交割,车辆情况及行驶里程以交割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创资评报字[2023]第D1004号《资产评估报告》。 4、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具体车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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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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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万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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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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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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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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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A.自动延牌,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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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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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0.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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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报价周期 |
1.5 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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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4.408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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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心咨询电话: 0546-632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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