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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垦利石化园区11#B楼15套房屋

发布时间: 2023-08-11 17:16 阅读量: 9022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SWZC230610

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垦利石化园区11#B楼15套房屋

133.7815万元

133.7815万元

2023-08-11至2023-08-24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东营市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  址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 □其他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所属垦利石化园区11#B楼15套房屋

所在地

东营市垦利区垦利石化园区


名 称

权属证号

评估值(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1#B楼15套

房权证垦房字第G3589-26、

房权证垦房字第G3589-24、

房权证垦房字第G3589-6、

房权证垦房字第G3589-9、

房权证垦房字第G3589-1、

房权证垦房字第G3589-25、

房权证垦房字第G3589-10、

房权证垦房字第G3589-5、

房权证垦房字第G3589-23、

房权证垦房字第G3589-16、

房权证垦房字第G3589-4、

房权证垦房字第G3589-32、

房权证垦房字第G3589-35、

房权证垦房字第G3589-36

房权证垦房字第G3589-21

133.7815

30

产权隶属

□A.央属□B.省属☑C.市属 □D.区属□E.集体 □F.民营□G.其他

标的性质

☑ A.国资  □B.非国资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1.资产坐落于东营市垦利区垦利街道汽配城11号楼B楼,建筑面积2800.65平方米。该资产有房产证无土地证,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资产均做为商铺使用,该资产现状出售。

2.因土地性质与实际用途不符,根据当前政策,该资产尚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若后期政策调整可办理不动产证后,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过户手续,并提供所需的资料。办理房屋不动产证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转受让双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

3.如因国家政策及非出售方原因导致产权未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转让方不承担责任,且在此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该资产经东政办字【2018】33号、东财资【2017】36号文件划转至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现为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所属资产,但尚未进行所有权变更,所有权仍登记在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汶流管理站,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授权委托东营市财金资产管理公司全权负责办理该资产挂牌转让事宜。

5、标的房产均为闲置状态。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东营市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东营市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3〕第7次


批准日期

2023年7月12日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山东华域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A.核准

☑B.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3年7月23日

评估基准日


2023年6月25日

评估报告文号

鲁华域评字【2023】17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

133.7815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33.7815

价款支付方式

☑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的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或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的,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承租

□ A.是  ☑B.否

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30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A.自动延牌,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10个工作日

加价幅度

0.5万元

连续报价周期

1.5分钟

转让底价

133.7815万元

备注



中心咨询电话: 0546-632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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