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东营市利津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27日10时在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hsjcq.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对象坐落于利津县津二路531号,共三幢房产,2000年建成。所在建筑共3层,拍卖对象位于1-3层,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1461.57平方米、2499.75平方米和28.67平方米,共计建筑面积3989.99平方米,混合结构,规划用途为商业,三幢房产占用同一宗土地,宗地面积1613.0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利津字第20131288号、房权证利津字第20100297号,房屋所有:共同共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利国用(2000)字第0036号,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0年8月31日。拍卖范围为房屋及其占用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本次拍卖范围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动产及债权债务等其他因素。
所在土地基本状况:拍卖对象位于利津县城区津二路531号。四至:东至光明机电社区、新华书店用地,西至津二路,南至光明机电社区用地,北至李继明用地。
实物状况描述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实际 用途 |
所在层数/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房屋实物状况 |
1 |
利津县城区津二路531号 |
商业 |
商业 |
1-3/3 |
1461.57 |
沿利二路,朝向西,一层为沿街商铺,二三层与1-1号房相贯通。 |
2 |
利津县城区津二路531号1幢1-1号 |
商业 |
商业 |
1-3/3 |
2499.57 |
混合结构,2000年建成,背立面有钢制露天楼梯,入口在光明机电小区院内。 |
1/1 |
28.67 |
平房,混合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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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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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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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状况:拍卖对象所在区段,位于利二路以南、津二路以东,所在区段为利津县城区商业中心地段,背立面为光明机电住宅小区,靠近新华书店,临近凤凰商厦,供销大厦,临近利津县政府机关单位,附近有金融机构,大型商场,有临街品牌店,沿街两侧商业路段,属城区一级用地范围,所处地段外部环境达到七通一平,各项配套设施齐全。
拍卖价:23500000元,保证金:2300000元,增价幅度:115000元。
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2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标的物以VR全景及图片的形式展出https://720yun.com/t/d1vkbhqqdqe。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连续报价功能,连续报价周期为90秒。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我中心及利津县人民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意向竞买人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保证金不得要求退还;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双方各自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燃气费、水、电等(依法受保护)的欠缴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过户情况等信息请竞买人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25日前与我公司联系。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人相关说明:无。
九、该标的物保证金须于2022年7月25日17时前缴纳至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且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9)鲁0522执恢36号津二路商铺拍卖保证金”,并持有效证件到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账户名称: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十、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8月3日17时前缴纳至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9)鲁0522执恢36号津二路商铺拍卖余款”。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我公司可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中心发布的拍卖公告。
报名交纳保证金联系电话:0546-6092702/0546-6322581/15954614788
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