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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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QCQ16034 | 高密菲达新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产权 | 13.44万元 | 75.99万元 | 2016-02-26至2016-03-24 |
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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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高密菲达新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产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山东嘉诚国信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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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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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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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菲达新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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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凤凰大街(西)1098号 | ||||||||||||||||||
法定代表人 | 仪方 | ||||||||||||||||||
成立时间 | 2010年07月05日 | ||||||||||||||||||
注册资本 | 60万元 | ||||||||||||||||||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所属行业 | 物业管理 | ||||||||||||||||||
经营范围 | 凭有效资质等级证书从事物业管理、水电暖维修(不含特种设备维修)、房屋修缮;小区卫生保洁;绿化补苗;提供餐饮及客房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98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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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2015年0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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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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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山东大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国家电网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6年02月03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15年03月31日 |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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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384.89 | ||||||||||||||||||
负债总计 | 444.01 | ||||||||||||||||||
净资产 | -59.12 | 13.4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3.44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决定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大地评报字[2015]1030-3-2号《资产评估报告》及中天运(山东)[2015]审字第00114、00358号、新联谊审字(2014)第0165号、鲁天信会审字[2013]第16024号《审计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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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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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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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菲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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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石庵路(西)3568号 | |
法定代表人 | 高鹏 | |
注册资本 | 2480万元 | |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网山东高密市供电公司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国网山东高密市供电公司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批准单位名称 | 国网山东高密市供电公司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批准内容 | 同意山东菲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高密菲达新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产权,以不低于75.99万元的价格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挂牌转让。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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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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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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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它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标的企业《处置方案》和经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人员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项目转让方的交易费用,包括登记挂牌手续费、交易佣金,若产生竞价还须承担转让方竞价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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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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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2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2个工作日内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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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2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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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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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嘉诚国信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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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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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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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31-86196106 | ||
传真 | 0531-86196109 | ||
wangzl@sdcqjy.com | |||
项目提示 |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实行会员代理制,如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会员机构; 联系方式参见会员名录(点击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