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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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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WZC26020H |
广饶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持有的10套商铺3年使用权转让 |
39843元/年 |
39843元/年 |
2026-2-25至2026-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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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广饶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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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广饶县乐安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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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行政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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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广饶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持有的10套商铺3年使用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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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广饶县兵圣路2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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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名称 |
单位租金(/㎡天) |
面积(㎡) |
评估价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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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兵圣路225-10) |
2.26 |
48.30 |
39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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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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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0 |
39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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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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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
1、双方交易费用均与买受人承担。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评估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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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广饶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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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内容 |
同意对该房产进行公开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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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东营元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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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6年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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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 |
39843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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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单位 |
广饶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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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39843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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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每年支付当年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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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资产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承担不能过户等相应风险,出租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租赁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承租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租赁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次出租为按标的现状交接,承租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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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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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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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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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 |
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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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时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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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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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到期撤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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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4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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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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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39843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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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楼东创富中心 中心咨询电话: 0546-6322581 中心报名电话:0546-6092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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