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持有的10套商铺3年使用权转让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HSWZC26020

广饶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持有的10套商铺3年使用权转让

157425元/年

157425元/年

2026-2-9至2026-2-13

 

出租方

基本情况

名称

广饶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住址

广饶县乐安大厦

 

机构类型

行政事业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广饶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持有的10套商铺3年使用权转让

 

所在地

广饶县兵圣路225号

 

资产名称

单位租金(/㎡天)

面积(㎡)

评估价值(元)

1

商铺(兵圣路225-2)

1.23

22.50

10101

2

商铺(兵圣路225-4)

1.23

11.25

5051

3

商铺(兵圣路225-5)

1.23

11.25

5051

4

商铺(兵圣路225-6)

1.23

12.00

5387

5

商铺(兵圣路225-8)

1.23

16.68

7488

6

商铺(兵圣路225-10)

2.26

48.30

39843

7

商铺(兵圣路225-11)

0.78

199.64

56838

8

商铺(兵圣路225-12)

1.23

9.85

4422

9

商铺(兵圣路225-13)

1.23

10.43

4683

10

商铺(兵圣路225-15)

1.10

46.23

18561

 

合计

 

388.13

157425

 

标的简介

详见评估报告。

 

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拆分受让。

2、双方交易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评估报告书。

出租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广饶县财政局

 

批准内容

同意对该房产进行公开租赁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中介机构

东营元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6年2月3日

 

评估结果

157425元/年

 

核准单位

广饶县财政局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57425元/年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每年支付当年租金)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资产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承担不能过户等相应风险,出租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租赁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承租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租赁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次出租为按标的现状交接,承租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标的1-5为2000元,标的6、7为10000元,标的8、9为1000元,标的10为3000元

 

保证金账户

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时前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5个工作日

 

 

 

连续报价周期

1.5分钟

 

 

 

转让底价

157425元/年

备注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楼东创富中心

中心咨询电话:0546-6322581

中心报名电话:0546-6092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