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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 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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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WZC26033 |
山东金信新材料有限公司所属河口区顺园路以南、兴园路以东、明园路以北33982.39㎡土地使用权 |
523.33万元 |
523.33万元 |
2026-3-20至202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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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山东金信新材料有限公司所属河口区顺园路以南、兴园路以东、明园路以北33982.39㎡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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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河口区顺园路以南、兴园路以东、明园路以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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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明细 |
编号 |
名 称 |
权属证号 |
挂牌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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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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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33万元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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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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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详细信息(资产描述) |
1、按照标的资产面积转让。 2、标的资产位于河口区顺园路以南、兴园路以东、明园路以北,该资产以现状出售。 3、土地使用权:面积33982.39平方米,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期限至2063年7月5日。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单独一宗土地证(编号:鲁(2024)东营市不动产权0033410)。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鼎晟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国有建设和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评估土地评估复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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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鼎晟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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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东营市河口区市财政局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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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26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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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6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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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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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评估值(万元) |
5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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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山东金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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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蓝色经济开发区明园路6号、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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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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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东营市河口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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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区财金集团公开转让山东金信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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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26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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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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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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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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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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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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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523.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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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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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万元)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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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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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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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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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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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资产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承担不能过户等相应风险,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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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楼东创富中心 中心咨询电话: 0546-6322581 中心报名电话:0546-6092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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