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所属房屋建筑物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HSWZC25220

广饶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所属房屋建筑物

811005元

811005元

2025-12-31至2026-1-7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广饶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所属房屋建筑物

 

所在地

广饶县乐民小区63号楼东三单元一层东、西户

 

标的明细

编号

名  称

权属证号

建筑面积(㎡)

评估值(元)

 

 

1

乐民小区63#楼东三单元一层东户

东营市房权证广饶县字第广饶20140907号

123.01

409623

 

 

2

乐民小区63#楼东三单元一层西户

东营市房权证广饶县字第广饶20140905号

123.01

401382

 

合计

-

-

246.02

811005

 

标的详细信息(资产描述)

1、标的资产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标的资产为广饶县乐民小区63号楼东三单元一层东户,西户房屋建筑物,评估对象总项数为2项,其一为房权证号:东营市房权证广饶县字第广饶20140905号,房屋所有权人为广饶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建筑面积为123.01平方米,混合结构,简装,带储藏室1间,建筑面积为20.85平方米,总层高5层,评估对象位于1层;其二为房权证号:东营市房权证广饶县字第广饶20140907号,房屋所有权人为广饶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建筑面积为123.01平方米,混合结构,简装,带地上车库2间,建筑面积分别为32.35平方米,10.71平方米,总层高5层,评估对象位于1层,上述房产于评估基准日外观良好,使用正常。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东聚评(2025)第2013号《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东营聚德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广饶县财政局

核准

 

核准(备案)日期

2025年12月25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12月15日

 

评估报告文号

东聚评(2025)第2013号

 

标的评估值(元)

811005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广饶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住   址

广饶县乐民二期63号楼三单元101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广饶县财政局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县军休中心闲置办公用房处置事宜的处理意见

 

批准日期

2025年12月25日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5个工作日

 

 

 

连续报价周期

1.5分钟

 

 

 

转让底价

811005元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20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资产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承担不能过户等相应风险,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看货联系人

武保军

看货联系电话

13792054367

 

备注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楼东财富中心

中心咨询电话:0546-6322581

中心报名电话:0546-6092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