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属房屋3年使用权转让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HSWZC25095

广饶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属房屋3年使用权转让

35347元/年

35347元/年

2025-07-18至2025-07-24

 

委托方

基本情况

名称

广饶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住址

广饶县广饶街道乐安大街838号

 

机构类型

事业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广饶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房屋3年使用权转让

 

所在地

广饶县乐安大街838号

 

 

名称

面积(㎡)

评估价值(元/年)

 

 

广饶县乐安大街838号院内的12间仓储及办公房

538

35347

 

标的简介

标的物建筑面积538㎡,砖混结构,共一层。主体外观良好,均为简单装修;室内地面砖,墙面部分为壁纸墙面、部分为护墙板、部分为乳胶漆,石膏板吊顶。

 

重大事项披露

  1. 标的整体受让,不予以拆分。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评估报告书。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广饶县财政局

 

批准内容

同意对该房产进行公开租赁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华域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2025年6月12日

 

评估结果

35347元/年

 

核准单位

广饶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5347元/年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租金(每年支付当年租金)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该项目不接受从事非法经营、违法活动的项目,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

2、受让方应于成功受让该项目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交易价款,每年支付当年租金;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5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受让方应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应承担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维修,负责房屋中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

5、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意向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6、该项目使用期间的保安、保洁等由意向受让方负责,水、电、暖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该房产现状出租,房屋、水路、电路改造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不得用于开设饭店、KTV、酒吧、洗浴中心、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不得售卖电动车、摩托车,不得开设机修等有污染的行业,不允许在沿路设摊点。不得对外转租、分租。营业范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环保、安全等标准;不得从事危险品、环境污染等任何其他非法经营项目,意向承租方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区域构造,不得擅自改造、损坏区域内设施设备。遇有消防验收、检查,设施维护等公共活动时,租赁方应积极配合工作。

8、该项目租期为3年。

 

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000元

 

保证金账户

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时前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5个工作日

 

 

 

连续报价周期

1.5分钟

 

 

 

转让底价

35347元/年

备注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心咨询电话: 0546-6322581

中心报名电话:0546-6092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