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
HSWZC25081 |
山东天信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废旧资产(废旧设备)转让 |
659860.37元 |
660000元 |
2025-06-18至2025-07-01 |
||||||||
|
|
||||||||||||
|
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山东天信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住址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淮河路79号 |
||||||||||
|
|
机构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山东天信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废旧资产(废旧设备) |
||||||||||
|
|
所在地 |
东营区淮河路79号 |
||||||||||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称 |
挂牌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
|
|
1 |
组件车间太阳能板及相应支架 |
15.99 |
3.5 |
|||||||
|
|
|
2 |
电池片车间纯水系统等34项配套设备 |
33.08 |
8 |
|||||||
|
|
|
3 |
电池片车间组合式空调机组 |
16.93 |
4 |
|||||||
|
|
合计: |
66 |
15.5 |
|||||||||
|
|
标的 简介 及 重大 事项 披露 |
1、转让标的可拆分受让,具体见设备清单,具体型号、质量现状以及数量等以现场实物为准。 2、本次转让标的数量、型号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内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4、清理、拆解、吊装、运输、垃圾外运等中间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中明资评咨字(2025)013号 6、看货联系人:徐坤 15550555775 |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
批准内容 |
同意公开处置 |
||||||||||
|
|
||||||||||||
|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
评估结果 |
659860.37元 |
||||||||||
|
|
核准单位 |
|
||||||||||
|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66 |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不再退还相应保证金;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合同前须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清运完毕;若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确实无法按期完成的可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经双方协商后,可将清运工期进行适当顺延。 3、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标的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清运完成后,经出让方签章确认后,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以转让方确认为准。 4、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装卸及运输期间损坏或造成转托方建筑构筑物和物品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进行修复或赔偿,否则转让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拆除清运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须承诺,如未按约定期限拆除清运完成的,每超过一天扣除保证金1000元;逾期超过20天未清运完成的资产视作受让方主动放弃,转让方有权对剩余资产自行处理。 6、受让方须承诺负责场地卫生清理,在清运过程中若对厂房造成损坏的须赔偿,并服从出让方管理等要求。 7、公开转让的设备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记载的设备清单,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设备受让方自行负责拆除、装运,期间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车间内设备拆除时地面下及吊顶上相关设备部分必须经公司相关人员现场确认后方可拆除;拆除时保证地面完好。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
交纳金额(万元) |
15.5 |
||||||||||
|
|
保证金账户 |
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
|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10个工作日 |
||||||||
|
|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
|
|
|
转让底价 |
66万元 |
||||||||
|
备注 |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心咨询电话: 0546-6322581 中心报名电话:0546-609270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