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10%国有股权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ZBZR250022

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10%国有股权

1217.72万元

1230万元

2025-05-14至2025-06-11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500MA3D44K8XF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住所)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一路以东、海滨路以北

 

经营范围

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服务、咨询;再生资源技术开发及推广;废水、废液、废气、废催化剂、土壤、噪声的检测、化验、污染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施工;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推广;环保设备、环保材料销售;道路货物运输;废旧物资回收、销售;建筑材料、木材、钢材、铁精粉、金属材料、化纤原料及制品、塑料原料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腐品)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

 

1

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

90

90000000

 

2

东营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

10000000

(万

元)

以下数据出自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_2024年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3280.56

41718.72

1561.84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995.79

-3976.20

-3976.20

 

审计机构

山东大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审计报告

 

报表日期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24年12月31日

43280.56

41718.72

1561.84

 

报表类型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995.79

-3976.20

-3976.20

 

审计机构

山东大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25年4月30日

42267.47

41782.35

485.12

 

报表类型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月报

435.59

-1076.72

-1076.72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山东宏祥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25年 5 月 7 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12月31日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43280.56

53895.88

 

负债总计

41718.72

41718.72

 

净资产

1561.84

12177.1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17.72万元

律师事务所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企业名称

东营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500678138636X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人民路与兴民路交叉口西50米

 

注册资本

1147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许华军

经营

经营规模

中型

 

所属行业

基础设施建设

转让方股权持有情况

 

转让方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批准单位名称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同意东营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5年 5 月 7 日

三、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到期撤牌。

四、交易条件与披露信息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万元)

10

 

交纳时间

☑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23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截至2025年4月28日,标的企业的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东营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认缴比例10%,实缴出资1000万元。

3、其他事项详见鲁明会审字(2025)第036号《审计报告》和鲁祥资评报字(2025)第015号《资产评估报告》。

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心咨询电话: 0546-632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