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海洋渔业执法专用码头透水构筑物部分资产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HSWZC25049

原海洋渔业执法专用码头透水构筑物部分资产

2224.40万元

2586.51万元

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6月6日

 

委托方

基本情况

名称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住址

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15号

机构类型

行政单位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原海洋渔业执法专用码头透水构筑物部分资产

所在地

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编号

名称

评估价格

挂牌价格

1

原海洋渔业执法专用码头透水构筑物部分资产

2224.40万元

2586.51万元

标的简介

重大事项披露

  1. 标的资产位于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包括水工部分(共72项)、安装部分(共98项)、码头配套资产等,详见资产明细表。
  2. 本次转让标的数量、型号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内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上和资评报字(2024)第20241205号

《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内容

同意公开转让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上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评估结果

2224.40万元

评估基准日

2024年10月15日

核准单位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586.5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转让方全部交易费用。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经营运行良好且近三年内未出现任何安全生产异常。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液体化工品码头港口经营许可证且有完整的港口运营管理团队及三年以上港口码头运营管理经验。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真实的建设意向,在公开挂牌交易期间提交项目建设计划与方案、码头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且新建项目需符合港口发展长期规划目标。

4.意向受让方须在竞拍取得资产后6个月内能达到开工建设条件,且新建项目应符合与周边企业的安全生产距离及相关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290万元

保证金账户

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交纳时间

挂牌期满前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20个工作日

连续报价周期

1.5分钟

转让底价

2586.51万元

备注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心咨询电话: 0546-6322581

中心报名电话:0546-6092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