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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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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WZC22082 |
广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房产7年使用权 |
62.4万元/年 |
455.832万元/7年 |
2022-9-26至2022-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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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广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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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广饶县乐安大厦21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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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行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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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原广饶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北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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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广饶县佳乐步行街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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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称 |
面积 |
评估价值(万元) |
挂牌价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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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广饶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北楼) |
2260.72㎡ |
62.4万元/年 |
455.832万元/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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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及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房屋整体出租,不可拆分。 2、房产位于广饶县佳乐步行街南侧,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用途:商业,房屋总层数4层,所在层1-4层,出租房屋建筑面积2260.72㎡,出租期限7年。室内地面铺瓷砖,外设铝合金门窗,内墙乳胶漆,实木门,顶棚石膏板吊顶,水、电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 3、该房产所有权人为广饶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中明房评咨字(2022)第 3004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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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广饶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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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内容 |
关于出租原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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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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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2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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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万元) |
62.4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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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单位 |
广饶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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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55.832万元/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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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首次支付1-3年租金,第3年最后一月一次性支付4、5年租金,第5年最后一月一次性支付6、7年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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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于《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前三年租赁价款。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可自行装修,装修期间所涉及的安全问题及装修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不得用于开设饭店、KTV、酒吧、洗浴中心、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不得对外转租,营业范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环保、安全等标准;不得从事危险品、环境污染等任何其他非法经营项目,意向承租方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8、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交易费用根据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9、租赁期限为7年,前3年租金为成交价,第4、5年上浮上一年度的5%,第6、7年上浮上一年度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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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内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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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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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万元)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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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 |
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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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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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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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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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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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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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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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62.4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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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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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心咨询电话: 0546-6092700
中心报名电话:0546-6092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