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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凤凰大道南-津九路西居住地块规划设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1-03 15:15 阅读量: 10357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地块主要功能为居住功能,总计约150亩,其中25亩用地用以养老公寓及社区卫生服务,小区配套商业服务功能。通过对基地及周边需求的解读,建议本次设计的主要工作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地块整体规划设计(占地约150亩)

第二部分:养老公寓及相关配套建筑方案设计(占地约25亩)

第三部分:居住建筑方案设计(占地约125亩)

第一部分:地块整体规划设计(占地150亩)

对地块进行概念性城市设计。梳理分析基地现状,结合空间优化建议,对地块的未来发展进行判断。

通过空间概念设计,提出整体布局意向,并以此对地块居住模式、空间形态、绿地景观、慢行活动、建筑色彩与材质等要素进行控制引导。

包含的主要成果为:

Ÿ 区位分析

Ÿ 区域交通分析

Ÿ 相关规划分析与衔接

Ÿ 现状分析

Ÿ 案例借鉴

Ÿ 项目定位

Ÿ 产品建议

Ÿ 基地空间要素分析

Ÿ 概念性总平面设计

Ÿ 鸟瞰图

Ÿ 经济指标

Ÿ 产品布局

Ÿ 公共配套分析

Ÿ 日照分析

Ÿ 出入口分析

Ÿ 交通流线分析

Ÿ 停车分析

Ÿ 慢行活动分析

Ÿ 绿地景观分析

Ÿ 视线与视廊引导

Ÿ 街道与界面引导

Ÿ 建筑高度分布

Ÿ 天际线引导

Ÿ 建筑风格与风貌引导

Ÿ 居住区通则引导

Ÿ 分期实施策略

Ÿ 其它表达设计意向的图纸

第二部分:养老公寓及相关配套建筑方案设计(占地约25亩)

结合基地诉求,针对养老公寓等相关配套建筑进行建筑方案设计。设计地块约25亩, 建筑功能主要为:养老公寓,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商业服务等功能。其中养老公寓约300户;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服务基地及周边居住;社区商业主要服务基地居住本身。预计地面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米,地下空间面积约0.5万平米。

包含的主要成果为:

Ÿ 总平面图

Ÿ 经济技术指标

Ÿ 建筑效果图

Ÿ 建筑空间分析

Ÿ 建筑色彩材质

Ÿ 各类平面图

Ÿ 各类立面图

Ÿ 各类剖面图

Ÿ 设计说明

Ÿ 其他表达设计意图的图纸

第三部分:居住建筑方案设计(占地约125亩)

在地块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基地诉求,进行居住建筑的具体方案设计。

设计地块约125亩,以容积率1.4估算,预估地上建筑面积约11.5万平方米,地下约3.5万平方米。

包含的主要成果为:

Ÿ 总平面图

Ÿ 经济技术指标

Ÿ 建筑效果图

Ÿ 建筑空间分析

Ÿ 建筑材质

Ÿ 户型配比

Ÿ 户型及单元平面图

Ÿ 地下空间平面图

Ÿ 立面图

Ÿ 剖面图

Ÿ 设计说明

其他表达设计意图的图纸

设计最终成果为A3文本6份,电子文件2份。

项目预算350万元人民币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利津县凤凰大道南-津九路西居住地块规划设计项目

项目预算350万元人民币。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主要功能为居住功能,其中20亩用地用以养老公寓及社区卫生服务、小区配套商业服务功能。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须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成果文件资料必须详实、准确、全面、科学合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要求,规划成果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规划意图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深度要求,并确保通过评审。规划成果包括说明书、图集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自合同签订后11周内完成。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

7.2投标人须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东营市相关规划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标准及依据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

三、论证意见

按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13日起,至2020 1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1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3天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营津卓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办公楼津二路570号

联系人:王峰杰

电话:0546-5120289

2.代理机构:山东汇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546-7761150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华泰国际金融中心A座511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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