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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处置建筑钢材

发布时间: 2020-03-31 09:57 阅读量: 6685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HSWZC20009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处置建筑钢材

340000

340000

2020-3-312020-4-7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住   址

东营区东四路21

机构类型

行政单位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建筑物拆除废钢材

所在地

东八路西、府前大街南(宝汇汽车西侧)

名称

数量

挂牌价

废旧

钢材

一宗

340000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开评报字【2020】第00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批准内容

同意处置该资产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开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0323

评估结果

340000

备案单位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40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诺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标的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建筑垃圾清运保证金。拍卖标的须在拍卖活动结束后10天内清理运输完成。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运输期间损坏或造成委托方物品造成损失的,买受人须进行修复或赔偿,否则转让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如未按约定期限清运完成的,每超过一天,扣除保证金2000元。

6、逾期超过20天,未能清运完成,扣除全部保证金,未清运完成的废品废件视作买受人主动放弃,转让方有权对剩余废品废件自行处理。

7、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和交款收据,与转让方签订《建筑垃圾清运协议》后方可运输。

8、清运完成后,经转让方签章确认后,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以转让方确认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0000

交纳时间

保证金须于挂牌截止日17时前缴纳至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5个工作日

连续报价周期

1.5 分钟

转让底价

340000

标的展示

备注

一、标的展示:标的查看联系人:陈先生 18562028202

二、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

官方网站:www.hsjcq.com

中心咨询电话: 0546-6322581

中心报名电话:0546-6092702

版权所有: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许可证号:鲁ICP备14012596号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层

传真:0546-6092706 邮箱:sdhsjcq@163.com

业务咨询:0546-6092700 6322581(交易部)

                0546-6092702(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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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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