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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万元) |
挂牌价格(万元)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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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ZC22002 |
山东省滨海公安局河滨分局所属超期滞留涉案报废车辆 |
31.045 |
31.045 |
2022-07-26至2000-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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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山东省滨海公安局河滨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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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河口区河滨路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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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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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山东省滨海公安局河滨分局所属超期滞留涉案报废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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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河口区河滨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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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称 |
评估价值(万元) |
挂牌价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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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超期滞留涉案报废车辆 |
31.045 |
31.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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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及 重大事项披露 |
1、山东省滨海公安局河滨分局依法处理的超期滞留涉案报废车辆共111台(详见明细表)明细表,所有报废车辆均按照现状进行整体打包出让。 2、转让标的均为报废机动车,只能按照国家颁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对报废机动车回收的要求进行拆解报废处理,不得继续使用及上市流通。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衡岳评报字第(2022)032号《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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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山东省滨海公安局河滨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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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内容 |
同意公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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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衡岳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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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2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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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万元) |
31.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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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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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1.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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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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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标的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清运保证金。交易标的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30天内清理运输完成,如未按约定期限清运完成的,每超期一天,扣除保证金2000元。 4、逾期超过10天,未能清运完成,扣除全部保证金,未清运完成的资产视作受让方主动放弃,由转让方自行处理。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装卸、运输器具与机械等,自行承担报废车辆的运输费用。运输期间损坏或造成转让方物品损失的,买受人须进行修复或赔偿,否则转让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次交易中转让方所涉及的全部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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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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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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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万元)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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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 |
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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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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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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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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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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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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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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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31.0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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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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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心咨询电话: 0546-6092700 中心报名电话:0546-6092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