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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大王镇张齐村菜市场房屋使用权

发布时间: 2024-08-23 14:54 阅读量: 4022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SWZC240735

广饶县大王镇张齐村菜市场房屋使用权


8000元/年-30000元/年

2024-8-22至2024-8-28


委托方

基本情况

名称

广饶县大王镇张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住址

大王镇张齐村

机构类型

股份经济合作社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广饶县大王镇张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所在地

大王镇张齐村


名称

挂牌价格(元/年)

保证金(元)

标的1

西首第一间

30000

30000

标的2

西首第二间

10000

10000

标的3

西首第三间

10000

10000

标的4

西首第四间

10000

10000

标的5

西首第五间

10000

10000

标的6

西首第六间

9000

9000

标的7

西首第七间

8000

8000

标的简介

张齐村菜市场房屋位于河西路以东,青年路以南,交通便利。房屋前有停车场,房屋面积共计469㎡,安装防盗门窗,水、电配套齐全,室内简单装修。

重大事项披露

1、 标的资产可拆分承租。

2、 租赁期限: 标的1、标的2为10年;标的3、标的4、标的5、标的6、标的7分别为1年。

3、 保证金可抵扣首年租金。

4、 项目成交后,无法给予承租方开具发票。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大王镇人民政府

批准内容

同意对该房产进行公开租赁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中介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结果


核准单位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0.8万元/年—3万元/年

价款支付方式

标的1—标的2为分期支付;标的3—标的7为保证金抵扣

与出租相关其他

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并将首年租金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由交易中心负责将首年租金支付给出租方,后续租金每年一次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2、租赁期间,所租房屋的水、电、暖使用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要保证所租赁资产的安全,如损坏按评估价赔偿,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进行装修。租赁期满,如不续合同,属承租方所有的资产由承租方自行处置。到期三天不处置,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3、承租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依法经营,坚持环保达标、安全生产,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经营管理、税费、债权债务、民事刑事责任等问题均由承租方全部负责,出租方除收取租赁费外不承担承租方经营中的任何责任和任何税费。承租方在租住期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出租方无关。

4、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出租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5、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第三方。

6、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上级规划建设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且互不承担责任,合同自行解除,出租方按承租方实际租用时期退还多交租赁费。

7、如承租方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且按时交纳租金等费用,临时租赁合同到期后要求续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

8、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对方交纳违约金500元,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交易保证金按照挂牌金额全额缴纳。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时前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5个工作日

连续报价周期

1.5分钟

加价幅度

0.1万元

转让底价

0.8万元/年

—3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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