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阳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是2004年11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山东省贸易办公室批准成立,在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的综合性拍卖企业。
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企业产权、缉私罚没物品、艺术品拍卖(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内设综合部、业务部、财务部、市场部四个部门。现有员工12人,汇集了懂拍卖、经济、法律、财会、工程、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其中:国家注册拍卖师4人、企业法律顾问1人、高级经济师1人、经济师2人、助理经济师3人、会计师2人、审计师1人、工程师1人,70%以上是大专以上学历。
公司拥有办公营业场所3600多平方米,配有160多平方米的拍卖厅,可容纳约60余人参加拍卖会,配有3300多平方米地下停车场,专门用于车辆拍卖。在经营管理、信息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均采用了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公司开展拍卖业务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拍卖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规范运作。
公司本着高标准、严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拍卖原则,以规范的运作和周到的服务,至今已举办拍卖会400多场次,拍卖总成交额达二十多亿元,拍卖标的包括土地使用权、房产、租赁使用权、车辆等,业务覆盖市直及垦利、利津、河口等县区,以其规范的操作,扎实的技能 ,全方位的服务,取得了跳跃式的发展,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繁荣拍卖市场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