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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马家水库水毁恢复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1-06 08:00 阅读量: 55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口区马家水库水毁恢复工程项已由以东审批投资【2019】57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颐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河口区马家水库水毁恢复工程;

建设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

工程规模:对河口区马家水库受损严重的约3550平方米的水毁坝体进行修复;在破损段岸坡新建混凝土墙;对水库出库涵闸进行拆除重建。

计划投资:施工为620万元;监理为19.764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和自筹;

计划工期:约1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监理招标范围:包括批复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施工标段划分: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施工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类似工程建设业绩(所报项目部主要人员不得在在建工程中担任其项目部主要人员)。

3.2参与工程监理的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投报总监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类似工程建设业绩(所报项目部主要人员不得在在建工程中担任其项目部主要人员)。

3.3参与施工的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施工员1人、质检(量)员1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提供本企业为其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两次招标失败或其他不招标情形的,发包人不得自行选择CCC级或有在公示期内有不良行为信息的市场主体作为承包人。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等行为,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招标人或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或经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施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6日8时00分至 2019年1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6日8时00分至 2019年11月12日17时00分,到山东颐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9年11月6日8时00分至 2019年1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山东颐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一路与府前大街交叉路口海通创客中心1号楼202室)

5.3获取方式:

参与施工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相关证件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印刷二维码标识),(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投标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含)及以上、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6)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专业为水利水电相关专业),(7)施工员1名,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上打印页,打印件上二维码可扫描查询),(8)质检(量)员1名,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检(量)员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上打印页,打印件上二维码可扫描查询),(9)拟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10)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1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上备案登记网上打印件(至少包括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力资源信息)】原件及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监理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相关证件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印刷二维码标识),(3)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要求:

1)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已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必须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查询信息(包括社会养老保险查询网址、用户名及密码),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不提供社会养老保险查询信息的不予报名,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若投标人拟投报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保险缴纳隶属上级行政事业主管部门的,由上级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且附相应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新成立的公司或公司资质发生合并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5)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为20191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4售价:施工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监理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时间:201911290830分2019年11月29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勘察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人民政府     

 址: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        

 编:257236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1358998729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颐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一路与府前大街交叉路口海通创客中心1号楼202室

邮编:257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46-8925118          

电子邮件:yizhengzixun@163.com

 

10. 监督机构

单位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水利局

联系人:郝主任

联系方式:0546-3658791

版权所有: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许可证号:鲁ICP备14012596号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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