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广饶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4月30 日10时在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sjcq.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对象为广饶县同和商业街B段1-9号、1-10号房产,所在建筑总层数3层,拍卖对象位于1-2层,房屋建筑面积为258.24平方米(两套分别为129.12平方米、129.12平方米),钢混结构,2012年建成,用途为商业、金融、信息用房,房屋所有权证号:(1-9号房)东营市房权证广饶县字第广饶20131172号,(1-10号房),东营市房权证广饶县字第广饶20131171号,拍卖对象建筑外墙贴瓷砖,铝合金玻璃窗,入户门为地簧玻璃门,独用室内楼梯,大理石楼梯踏步,不锈钢扶手,带洗手间。铺地面砖,内墙刷涂料。排水、用电设施齐全。
评估价:1208000元,起拍价:5500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备注:该房屋尚未腾空,租赁合同已到期,法院负责统一腾房。
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 4月 2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统一安排查看标的。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连续报价功能,连续报价周期为90秒。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我中心及广饶县人民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燃气费、水、电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过户情况等信息请竞买人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4月24日前与我公司联系。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人相关说明:无。
九、该标的物保证金须于2020年4月29日17时前缴纳至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且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9)鲁0523执68号保证金”, 并持有效证件到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账户名称: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十、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5月12日 17时前缴纳至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9)鲁0523执68号拍卖余款”。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我中心可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中心发布的拍卖公告。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706656711
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46-6092702/13792060886
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