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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设200亿国企改革发展基金 建混改工作信息发布平台

发布时间: 2016-04-05 09:33 阅读量: 24644


  齐鲁网3月31日讯  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时民,省国资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樊军,省国资委副主任邵泽武,省国资委副巡视员李现实对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深入解读。
  山东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樊军在发布会上表示,省国资委在研究制定《意见》的同时,还同步开展了几项重点配套工作:
  开展混改试点工作
  省国资委在研究起草混改意见的同时,同步开展了混改试点工作。目的是通过试点,切实解决企业在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地引进战略投资者,规范开展员工持股,以建立定位清晰、权责对等、协同运转、制衡有效的股权多元化企业为目标,切实提升企业活力、竞争力。争取通过试点,总结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培育出一批体制机制灵活,发展前景良好的混改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目前混改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发起设立国企改革发展基金
  2016年1月19日,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正式挂牌成立,采用母子基金模式,母基金规模60亿元,一期总体规模200亿元。作为省属企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下步省国资委将引导基金积极参与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基金本身作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典型实现形式,也将通过各类社会资本的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发挥其应有的示范带动作用。
  研究拟订《意见》配套文件
  根据省委改革办的总体部署,研究拟订了《关于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小股东作用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旨在进一步调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中小股东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经营机制、提升运营效率、增强发展活力等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各方股东合法权益,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激发活力、竞争力。目前该文件已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条件成熟时出台。《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指导意见》将在中央出台文件后,根据改革工作需要,以转发文件或单独发文形式下发,以进一步明确员工持股的原则、条件、工作程序等。
  建立混改工作信息发布平台
  2015年8月,省国资委与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齐鲁晚报合作,共建信息发布平台,对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实行集中统一信息发布,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广泛接触各类社会投资者,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开展混改培训工作
  混改工作政策性强,调研发现部分省属企业对混改工作的理解把握还存在一定偏差。拟于近期开展相关培训,引导企业正确把握混改精神,指导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混改方案,稳步推进企业混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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