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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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ZR19033 |
东营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 |
277.9092万元 |
277.91万元 |
2019-08-22 至 2019-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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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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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 东营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 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 山东华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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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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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东营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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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53号国贸大厦6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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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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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16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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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万元) |
伍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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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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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金融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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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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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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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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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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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营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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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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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31日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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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01 |
205.43 |
14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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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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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77 |
199.91 |
54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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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山东华域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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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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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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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30日 |
0 |
-100.95 |
-1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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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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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
510.33 |
66.42 |
44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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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东营同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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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
东营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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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19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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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9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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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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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608.33 |
61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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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
66.42 |
6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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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541.91 |
54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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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77.909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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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
山东鲁成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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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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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此次转让出售,拟转让股权比例51%,将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2、转让方与受让方股权变更之日(即双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实际交割日。实际交割日为期间损益结算的基准日,期间损益核算的会计政策延用评估基准日审计时采用的会计政策。期间损益结算完成,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配合受让方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3、其他重大披露事项详见鲁华域财审字〔2019〕004 号《审计报告》及同盛评报字(2019)第 007 号《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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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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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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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东营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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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53号国贸大厦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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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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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肆亿柒仟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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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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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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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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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东营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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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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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东营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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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内容 |
同意东营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东营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以不低于277.91万元挂牌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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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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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77.9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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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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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产权交易价款至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结算专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3、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和亏损;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法律文件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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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且不含国有资本的企业; 2、受让方必须符合《东营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关于基金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3、受让方须承担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和亏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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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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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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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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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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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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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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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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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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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高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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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46-6092700 |